(吉隆坡16日讯)自地庭宣判拿督林济昇为合法的雪隆精武体育会会长,曾自称为合法会长的吴玉妹向高庭提出上诉;但经高庭审理后,仍维持原判,吴玉妹须支付堂费3000令吉。
林济昇重申,高庭的判决更加肯定了该会去年的选举程序是合法及有效的。
同时,他也呼吁在这场风波平息后,众理事们能归队,大家继续携手同心推动会务发展,发扬精武精神。
他指出,地庭在今年3月10日裁决该会在2014年会员大会改选的结果,是确定、合法及有效的。同时,地庭也批准该会要求,禁止吴玉妹通过任何代理、职工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宣称是第72届雪隆精武体育会会长。
他说,但是吴玉妹并无因此平静下来,而是继续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于7月8日驳回吴玉妹的上诉。
他今日傍晚召开记者会,向在场理事及媒体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游泳部主任陈兴家、署理会长谢耀良、代表律师王明威、会务顾问杨柏志、秘书长杨贵福及副会长李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