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受访居民及人民代议士,都认为应该尊重高庭的判决,州议会也应该退还之前被扣押的薪酬;也有少数雪州人民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就算退还也不应该“全额退还”,应该象征式扣押部分以示处罚,让有关遭禁足的议员反省自己为何遭议会禁足。
八打灵再也SS2南区居协主席林汀高指出,他赞同“归还禁足议员薪酬”的建议,皆因他认为,若朝野议员因在议会上出现“意见不合”而被禁足的现象,是不民主的惩罚方式。
“州议员是人民投选而出,主要职务是服务人民,所以,若在议会上,州议员因触犯议会条例而被禁足,并不能与其服务人群的表现,一概而论。”
“就如曾被议会禁足的现任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他在服务人群的表现,人民有目共睹,惟,之前他因与前朝政府‘意见不合’被禁足,导致他被停薪;所以,我认同州政府退还被扣押的议员薪酬,‘物归原主’以体现民主。”
皇冠城居协主席林志远向《东方日报》表示,若州议员被禁足并冻结其议员薪酬,将因停薪而难以“生存”,故他对纠正“停薪”处分,表示认同。
警戒议员小心发言
不过,他认为,如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并落实,他建议州政府仅退还会部分薪金,而非全数退还,毕竟有关议员是触犯议会常规,才被禁足。
“州政府应该进退回部分的薪金,其他则作为惩罚,警戒犯错者勿重蹈覆辙。”
此外,太子园居协主席雷声平则表示,州议员薪金事宜属于州政府“内部”事情,只要州政府确保有稳定收入,且人民的纳税钱用于提升福利,相信人民都不会给予干预。
尽管如此,亦有民众认为,“归还薪酬”的举动与“释放监禁的罪犯”大相径庭,是变相的“姑息犯错”之举而不适于实行。
加影美华山庄第8区居协主席刘云汉指出,如果被停薪的州议员,认为停薪判决不合理,提出上诉取得胜诉并追算薪酬,尚算情有可原。
“惟,若在没有上诉的基础下,得回当年他们被议会冻结的州议员薪水,岂不是意味他们当初没有犯错?”
他说,如果每名州议员都没有受到法律约束,恐会在议会上胡乱发言,为所欲为。“州议员的薪酬来源,亦是人民缴的纳税钱,如果没有出席州议会、没有工作,那我们为何还要投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