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被遣散的职员,都是雪州大臣机构的合约员工,其中包括总执行长法依卡、总营运长罗哈妮等共14名职员,获赔款额从最高达60多万令吉至最低数千令吉不等。
雪州州务大臣阿兹敏阿里表示,雪州大臣办公室前主席卡立批给前职员的遣散费,确实有违程序,且没根据在今年8月25日在雪州会议理事会核准的员工嘉奖指南,即应该以每月基薪的17.5%算出遣散费。
下周公布报告
他说,他将在明日的雪州立法议会前,召开雪州会议理事会(MMKN)商讨上述事项,并在下周在州议会中公布相关的稽查报告。
“经雪州会议理事会讨论后,我们会把完整的稽查报告提呈州议会上,让众议员提出意见和辩论。而目前的争议点是,除了大臣办公室主席(卡立)离职外,其余的职员也遭到辞退。”
“职员若是选择被辞退,可接受遣散金;反之,如果是他们自行离职,是要赔偿3个月的薪金。”
他今日回答哥打胡姬州议员耶谷沙巴里的口头提问时,如是表示。
反对党质疑诚信
此外,雪州反对党领袖拿督三苏丁指出,雪州大臣办公室是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并非私人机构,何解遣散费会那么高?他吁请州政府,重新检讨。
他说,当中是否有涉及滥权问题,州政府是否会考虑召开雪州议会能力、公信力及透明化特别遴选委员会(SELCAT)来调查?
另外,国阵柏马登州议员苏莱曼质疑,被辞退的职员,是否全部都是属于合约职员,是否包括属于“借用其他办公室”的职员。
阿兹敏阿里则回应指,这些职员全都是合约职员。同时,他也承认,高额遣散费根本不该出现,遣散费计算方式应检讨。“如有需要,州政府不阻止召开特别遴选委员会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