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贩林龙伟(34岁)今日通过行动党卫星市支部主席黄时良召开新闻发布会,驳斥发生纠纷当天,被他砍伤的邓秋采与李景胜,日前通过报章称他是私会党徒,因欲收取30令吉保护费不果而挥刀砍人,全是一派胡言,歪曲事实。
林龙伟坦承,他有挥刀砍人是事实,但一切是出于自卫和保护一对儿女,而且事发后,他已在黄时良陪同下,亲赴巴生北区警区自首报案。
“我于本周一被警方扣押一天,隔天周二才获释出来。”
他澄清,在事发当天,他清晨7时到早市准备开档,发现档口被对方霸占,他没有上前发难,而是另在原位对面隔数个档位作业。开档一切就绪后,他走到原位向对方说明那是他的档位。
他说,当时他有向对方出示执照,并向对方说既然在他的档位营业,两个档位要收取30令吉档租。对方拒付之余,还出言不逊骂粗话。
“被骂后,我回到档位继续营业,岂料对方两人才隔5分钟,各拎雨伞架冲来水果档打我。”
他强调,一开始他用手挡架,但对方却不收手,他为了自卫,以及担心帮忙顾档的儿女(12岁与13岁)遭殃,一急之下随手拎起档口上的一把西瓜刀,向对方砍了两刀。
“对方欺人太甚,先出手打人,逼得我不得不反击。”
否认常欺凌小贩
他说,其他小贩见状,马上冲向拉开他们劝架,事件才停止。
他否认在早市是经常欺凌其他小贩的“土霸王”,更否认向对方收保护费。
他自嘲,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平日说话声量大,但不代表他横行霸道,而且30令吉是档租费,却被对方说是保护费,颠倒是非。
他说,对方在报章上一派胡言,令他备受困扰,今天现身反驳,是要还自身清白。
由于砍人构成伤人罪,他将于下周二面对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伤人罪被控上庭。
林龙伟获得早市其他小贩支持,还原当天发生纠纷的情况,与林龙伟说法一致,异口同声说是对方先发难骂人再拿雨伞架打人。
这几名早市小贩,都是在两方人毗连档位营业的小贩,目睹当天发生的情况。他们一致说明被砍伤的小贩,是在一个月前才开始摆摊,且当时未发生打架前,亲耳听到林龙伟好声相劝那是他的档位,更没有先发难拿刀砍人。
小贩们说,事实是对方两人拿雨伞架冲去水果档打人,根本不是水果贩先拿刀冲去砍人。
其中一名小贩更指,对方拿雨伞架打人时,水果贩空手档架,他眼见雨伞架几乎要打向水果贩头部,他立即冲上前拉开对方,水果贩才逃过被打中头的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