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摩哆在大道行驶时遭宝马轿车撞后逃,导致摩哆上的夫妇受伤,7岁女儿丧命,肇事司机在事发3天后往警局自首。
宝马司机今天(19日)被提控上庭,根据控状,被告P. Kuhan Raj(31岁),一名手机店商人,被控于15日晚上9时50分左右,在武吉加里尔往蒲种大道鲁莽驾驶,导致摩哆乘客努尔诺拉(Nur Naura)(7岁)死亡。
被告因此抵触1987年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的鲁莽驾驶的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和5年至10年监禁。
被告否认有罪。此案择定明年1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