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在报纸阅读一篇报道,律师向法官说,他的证人绝对不会说谎,因为他是基督徒。
那华裔女法官,也是一名基督徒,怒目而视。法庭顿时鸦雀无声。
诚然,证据法令和案例有阐述证人的人格(character),一般原则是,法庭审理的是案件,不是一个人的道德。(As a general rule,character evidence is not an issue before the court and is not admissible during trial. This is because a court should deal with the case and not the man. A very bad man may have a righteous cause: Thompson v Church)
针对民事或刑事案件,马来西亚法庭可否接纳与否,这里就不赘述。
当然,一般人对有信仰之人的道德要求是最高标准,这不等同,有宗教信仰者一定没有道德缺陷。
我们把谎话,改掉贪污,那么更接近地气和生活化。
去年当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发表“非穆斯林是贪污根源”言论时,举国上下哗然,也就意味著非穆斯林是贪污的导因。
我特地去看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官网,该官网已经努力贴上各大种族犯罪者的资料库,贪污者一旦给法庭定罪,犯罪者的脸照,犯罪年份,涉及案件和刑罚都一目了然。
令狐公子发现,各大种族都有,这也就意味著哈迪阿旺所发表“非穆斯林是贪污根源”是谬论。他已经被警方开裆调查和被问话,后续行动如何,就要看副检察司的进一步行动了。
如果说,基督徒应该知道谎言出自谎言之父,就是撒旦,那么严格遵守圣经教导者,谎话肯定说得少之又少。
同理,严格遵守其他圣典者,如穆斯林的可兰经,那么贪污指数肯定是少之又少。
我不敢说,基督徒绝对不会说谎或贪污,因为基督徒都是在成圣的过程中,难免会有软弱无力的时候。
在这里说一个真实见证。一名教会老姐妹,有天驾车忘了绑安全带,突然一名执法人员出现,意思浅浅,她指向车内的圣经对他说,我不可以给,因为上帝看见。执法人员良心发现,放她一马。
那么,没有信仰者,如无神论,就一定谎话连篇或涉及贪污?
那肯定不是!
应该说,说不说谎,贪不贪污,无关信仰,这是个人道德的操守,也就是个人良心的问题。
若有宗教信仰者说,我从不会说谎,那就是天大的谎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