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少数族群无法与多数族群平起平坐 ?
在联盟与国阵当行的时代,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族群“内奸”。“内奸”分两层:里层就是在执政联盟内代表少数族群当官者;外层是巫统或其少数族群盟党在社团的支持者,所谓协商派/亲国阵势力者。
“内奸”的指标性人物,非独立谈判时的联盟秘书陈东海莫属。华社当时开社团大会,要求各族平等,备忘录交到陈东海手中,他却没有在英国谈判时提出来。
按照联盟精英的逻辑,如果各族要求互相抵触,独立就会延后。按照华社主流的逻辑,如果陈东海忠诚地表达华社的意愿,那么独立与民族平等就能兼得。
如果历史走上不同的方向,“what if”的结果会是如何,我们当然不会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从1959年到2004年的11届大选,华社的政治一直在施压与协商中摇摆。
华社一方面要依赖朝里大官办事,一方面又担心被朝里大官出卖。相对之下,只能做事而无法做(行政)官因而没有卖族求荣条件的在野党与公民社会领袖,就可以做没有结构性矛盾的英雄,干脆利落。
更吊诡的是,国阵在多数与少数族群之间玩平衡游戏,对选民的支持或反对不是投桃报李,而是逆反相报。
1990年,华裔选民想要拉国阵下马而不成,已经压下马来人反风的国阵不但没有惩罚华裔选民,反而在选后3个月后端出“2020宏愿”,以高等教育与文化领域的开放来拉拢华社民心。
1999年,华裔选民在烈火莫熄风潮中救了国阵,迫切需要马来人回流的巫统却恩将仇报,把《诉求》妖魔化。2004年,华裔选民大力支持新首相阿都拉,但国阵赢得91%国会议席后,政权稳如泰山,权力斗争就全面转到巫统党内,因而有巫青团长希山慕丁连续两年以求党内出位的戏码。
施压对少数民族有利
从历史经验,施压其实对少数族群有利,协商反而只有丧权辱族之果。这一点在印裔社会最为明显,2007年之前半个世纪对联盟/国阵的温良恭俭让换不来族群权益的提升,Hindraf上街之后却换来朝野争相追求,现在朝里印裔部长更破天荒多达四位。
华社既然恨巫统入骨又崇拜民族英雄,为什么仍然把选票分散在朝野之间呢?就算是两线制风潮席卷全国的1990年大选,国阵都仍然可以取得大约三成的华人选票。
简单的解释是:1969年后,在513暴乱的阴影之下,投给国阵的华裔选票其实有交保护费的功能。
1999年大选时,马华妇女组就出动安娣去菜市场提醒家庭主妇要囤积快熟面,因为“大选要到了”。2008年大选前,马华国会议员周美芬也意在言外提醒华社:“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代表性在国阵里面,那么对华社来讲,1969年的教训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再也承受不起再一次这样的情况。”
恐惧消解有2原因
这个恐惧最终能够消解有两个原因:第一,2004年国阵的91%国会多数太大了,让投在野党就会变天的顾虑变成不可思议的杞忧,因而能有“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海啸;第二,海啸后风平浪静,没有暴乱,让投国阵换取和平变成非理性行为。
因为天平不再是平安符,国阵的华裔选票从2008年的二成强跌到2013年的二成弱,最终探底到2018年的一成上下。三届大选下来,华裔选票终于一统在希盟旗下,而主要在华裔选区出战的行动党更取得近乎全胜的佳绩:出战47个国会选区赢42个,103个州选区赢100个。
变天与华人选票统一的“插柳效应”是,被视为种族主义祸根的巫统下台,而原来被分派“内奸”功能的马华、民政、人联诸党也近乎灭门;要怎样解释“族群平等”尚未成功?
从承认统考的漫长最后一里路,到不签署“反种族歧视公约”(ICERD),到不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到土著团结党大举吸纳巫统叛将,许多华裔选民因为看不到行动党像过去在野时一样强力抗争而感到失望甚至幻灭。
从华社长期被欺凌的悲情心理出发,最自然的反应就是延续“内奸”叙事:新官也被权力腐蚀,为了荣华富贵典当理想,行动党已经沦为马华2.0云云。那么,悲愤过后,展开新一轮的剿灭内奸战争吗?支持“行动党2.0”来制衡“马华2.0”,教训希盟和马哈迪?不幸,这剧本在变天后已经过时。
509后少数族群集中支持新政府,得到了一些过去旧政府不会让步的改革,地位可能是1969年后最高者;然而,其代价是失去了过去的造王者地位。
当马来人分裂成两个阵营,而只有希盟对非马来人友善,非马来人就失去了以投选巫统-伊党、甚至不投票或分散选票,以自残要挟希盟的条件。除非希盟解体,政党全面洗牌,这个形势甚至不会因为巫统被肢解、伊党崛起成为最大在野党而改变。
决定希盟改革能去多远的将是新的造王者:中数马来选民。残酷的真相是,国人对过去、现状、未来的深刻分歧来自社会,归罪于政党、打起抗暴锄奸的大旗或能够满足我们的道德快感;然而,要突破困境,我们就必须直接面对马来人,让他们看到改革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