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月讯)外交部和总检察署表示,马来西亚政府不承认苏禄苏丹后人的索赔,也没有参与所谓的索赔仲裁,因为马来西亚一直坚持,且从未放弃作为主权国家的主权豁免权。
外交部和总检察署今日发表联合文告,回应苏禄苏丹继承人(索赔人)通过在西班牙马德里的国际仲裁程序,向马来西亚政府提出索赔。
提出索赔基于当时的苏禄苏丹阿拉姆与德奥弗贝克男爵、英国北婆罗洲公司的的阿尔弗雷德登特,在1878年所签署的协议,即需要每年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给苏禄苏丹。
在2013年苏禄恐怖分子入侵沙巴拿笃后,已停止每年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给苏禄苏丹后代。
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政府不承认苏禄苏丹后人的索赔,也没有参与所谓的索赔仲裁,因为马来西亚一直坚持,且从未放弃作为主权国家的主权豁免权。
“此外,这一索赔不是商业性质,因此不能接受仲裁,并且1878年协议不包含仲裁协议。”
文告也提出,所谓苏禄继承者的索赔人身份存在疑问,尚待核实。
文告称,在2020年1月14日,沙巴高庭对索赔人作出判决,并宣布1878年协议不包含任何仲裁协议,马来西亚从未放弃其主权豁免权,仲裁员无权解决此事。
“马来西亚政府已向马德里西班牙高等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沙巴高庭的裁决,但该申请尚未得到审理。”
根据文告,2021年6月29日,根据马来西亚政府的申请,马德里西班牙高等法院裁定,根据强制性国际规则和西班牙法律,为索赔目的而指定仲裁员的程序通知,未正确送达马来西亚(“无效决定”)。
“这也不符合马德里高等法院关于向主权国家送达诉讼程序的判例法。”
文告指出,作为无效决定的结果,负责做出赔偿的西班牙仲裁员斯丹帕,其仲裁员身份不受认可,因此其所有决定,包括最终裁决都是无效。
“因此,马来西亚政府拒绝2022年2月28日,由斯丹帕做出的所谓最终裁决。”
文告说,尽管马德里高等法院作出了无效决定,索赔人为了规避这一决定,在马来西亚政府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从法国巴黎大审法院获得单方面命令,以承认斯丹帕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的关于管辖权的部分裁决,但实际上此前已由于无效决定的裁决而被废止。
“根据获得的执行令,斯丹帕将仲裁地更改为法国巴黎,以作出最终裁决。”
“由于索赔人的行动,马来西亚政府已在巴黎提出上诉,马来西亚政府成功从巴黎上诉法院获得了暂停令,以暂停该执行令在法国的效力,并禁止索赔人使用它。
文告指出,原告违反并无视该暂停令,坚持认为执行令已生效,而斯丹帕支持索赔人的请求,无视执行力的效力中止。
“因此,斯丹帕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的最终裁决,不仅违反了马来西亚的主权豁免权,也无视马德里和巴黎法院的裁决。”
文告表示,马来西亚政府强烈反对所谓的最终裁决,并坚持其立场,即不承认斯丹帕在仲裁中采取的所有行动,以及他做出的所有非法裁决。
“在这方面,西班牙检察官已对斯丹帕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严重藐视法庭和职业干扰。”
“马德里刑事法院随后将对斯丹帕的非法行为,进行刑事调查。”
文告强调,马来西亚政府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采取法律行动来结束索赔,并确保马来西亚的利益、主权豁免权和国家主权,在任何时候都得到维护。
法国仲裁庭是在2月28日指示我国向苏禄苏丹后裔支付149亿2000万美元(约625亿5000万令吉),而来自西班牙的仲裁员斯丹帕是在没有我国代表出席下,在该仲裁庭作出有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