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因向妻子求欢遭拒,狼父竟将狼爪伸向11岁亲生女儿,在长达8个月期间几乎每日非礼她,甚至岳母多次劝阻都无果。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一名32岁的男子,他日前承认4项非礼控状,法官将另13项类似罪名一并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入狱4年9个月,打鞭8下。
受害者为被告的11岁亲生女儿,案发时与被告、母亲、两名兄弟及外婆同住一单位。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事发地点与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2025年1月至8月期间,每逢周一至周五早晨,被告会叫醒孩子们上学。然而,在受害者熟睡时,他多次非礼她的胸部,直至受害者醒来才停止。除了6月学校假期外,这类行为几乎每天发生。
此外,被告亦多次让受害者坐在他的大腿上,从后抱住她,假借玩耍之名非礼她。有关行为几乎每日发生,每次约持续两分锺。
2025年6月1日至22日期间的一次事件中,被告将受害者叫入卧室,让她坐在自己腿上,非礼她的私处。受害者之后要求停止,被告才作罢。庭上揭露,被告的岳母曾多次目睹被告的不当行为,并立即叫受害者离开。约在6月23日,岳母劝告被告,指受害者已经长大,不应再对她做出此类举动。
然而,被告并未听从劝告,依然我行我素,持续每日干案。
被告供称,自去年1月起,妻子拒绝与他发生性关系,他便转而将女儿作为发泄性欲的对象。
妻提离婚
妻子已向他提出离婚,被告称自愿放弃组屋与公积金,希望与孩子修复关系。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对给女儿造成的伤害深感懊悔,称非常爱家人与孩子,希望未来能修复与他们的关系,并祈求他们的原谅,恳请法官判处被告3年10个月监禁及3下鞭刑。
警介入调查 被告才停手
2025年8月7日,受害者在学校参加了一堂关于个人安全及不当触碰的课堂讨论后,主动向辅导员反映,被告曾以不适当的方式触碰她。
在警方讯问过程中,被告才承认自己的恶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案所涉控状中的行为。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却仅在警方接获报案并介入调查后才停止,要求法庭判处被告至少5年7个月监禁,以及1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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