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为打赏抖音偶像,女书记一个多月内42次偷钱,失信公司款项超过3万8000新元(约12万6239令吉76仙),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周瑜恩(20岁),今早承认一项失信的控状,另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77A节条文,涉及伪造付款凭证,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指出,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1月9日,被告在一家回收公司新利兴五金环保私人有限公司任职,担任公司的书记,每个月的薪水是2300新元(约7640令吉83仙)。
被告公司会收购可回收的材料,顾客如果想把物品卖给公司,会到公司仓库去称物品的重量,过后再把物品交给仓库员工,员工会在单据上列明物品的重量和数量,再交给顾客。
顾客会拿著单据到位于兀兰连路的办公室去领款。办公室书记官会开立附有顾客资料的付款凭证,并让顾客签署。
顾客签名后,书记就会把钱交给顾客。这些钱财收在办公室柜台的一个箱子内,一旦不够钱,被告就会通知老板,老板会把钱交给被告,或下班后亲自放钱进盒子里。
2024年12月2日,被告的主管出国,只有被告在办公室,她就开始偷取箱子里的钱。
2024年12月2日到隔年1月9日,被告42次偷钱,从65新元(约215令吉94仙)到2000多新元(约6644令吉20仙)不等,共失信3万8315新元3角(约12万7287令吉22仙)。
此外,被告还伪造付款凭证,还伪造签名,并偷取相应的金额。
控方指,被告为了避免被查获,伪造付款凭证。
控方说,被告配合当局调查,没有前科,犯案时才20岁,要求判被告4至6个月的监禁。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个月。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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