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小学女教师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年,也被指在对方要求断绝联系的情况下,仍发送多封电邮骚扰对方,遭提控上庭。
34岁的被告面对包括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共4项罪名。为了保护受害少年,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漏他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法庭资料,被告曾是受害少年的小学教师。
控状指被告在2019年2月至10月间,在多层停车场的一辆汽车内,对当时13岁的受害人做出猥亵行为,包括亲吻和拥抱对方,坐在他的腿上,并用自己的身体摩擦受害人。
被告也被指在2019年间,至少两次在停车场对受害者做出猥亵行为。
控状显示,2019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涉嫌在多层停车场的汽车内,为当时14岁的受害者口交。
另外,被告也被指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间,在受害人要求断绝联系时,仍发送至少18封垃圾电邮骚扰对方。
被告在周三(9日)被控后,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她的案件展期至8月6日过堂。
新加坡教育部发言人在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被告在2024年3月被令停职,已不在学校任教。
发言人指出,教育部严格看待失职行为,职员若不遵从教育部制定的行为和纪律标准,当局将采取纪律行动,包括解雇对方。当局会在案件审结后,依程序展开纪律处分。
性侵未满16岁少年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新元(约3万3230令吉33仙),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则可被罚款最高5000新元(约1万6615令吉16仙),或判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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