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35岁马来西亚女子协助友人到当铺以共5万3700新元(约177862令吉56仙)典当5条金链,从中获取250新元(约828令吉4仙)酬劳,岂料这些金链竟是假金,女子因此卷入团伙典当假金案,被判入狱8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黄湘仪(35岁)共面对5项欺骗控状,她周四(3日)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的友人方佰良在2024年2月找她帮忙在新加坡典当金项链,希望获得更高的典当价格。对方承诺每典当一条项链,会支付50新元的酬劳,被告同意了这项安排。
被告被指示在典当金链时编造故事,以避免店员的怀疑,如为个人原因典当首饰、想典当在马来西亚购买的金链、需要套现供花销或打算与父亲一同购房等。
2024年3月19日,被告与方佰良安排的司机一同到阿裕尼的方圆当和实龙岗的大兴当,各典当一条金链,共获2万1700新元(约71873令吉70仙)。之后,被告把当票交给司机,并获得100新元(约331令吉22仙)的酬劳。司机也请被告帮忙转交320新元(约1059令吉89仙)的佣金给方佰良。
3天后,被告开始担心典当不属于自己的金链会触法,且认为司机载著她到处典当的情况不寻常,她于是上网搜寻资料,但同时还是继续协助方佰良,与同一名司机在3月24日见面。这次,他们把从司机处取得的3条金链当得3万2000新元(约10万5988令吉86仙),把钱交给司机,从中获得150新元(约496令吉82仙)酬劳。
3月26日,被告接获当铺来电,指她早前典当的金链有问题。被告随后通知方佰良,后者在3月27日声称自己在兀兰关卡被拦截,过后便失去联系。
警方接获报案后展开调查,发现该名司机是典当假金的帮派成员之一。被告在3月28日被捕,方佰良目前尚未落网。
控方指出,被告为金钱利益犯案,欺骗当铺职员收下不属于她的金链,而且金链都是假的。控方说,案件涉及犯罪集团,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8至10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当铺金链时不知金链是假的,她只想帮助自己的儿时朋友。此外,被告并非犯罪集团的一员,也不知这些假金的出处,她只是被利用进行尾端交易,恳请法官轻判。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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