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中国籍男子设立公司,谎称买下中国云南加密货币挖矿公司,骗走超过700名新加坡投资者投资670万新元(约2199万6300令吉),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因参与这个“庞氏骗局”,被判坐牢4年半,罚款6000新元(约19698令吉19仙)。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陆煌斌(61岁,译音),他面对16项包括欺骗以及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等的控状。被告承认当中的7项,馀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同谋包括一名叫杨斌的男子。杨斌于2021年4月20日成立A&A Blockchain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简称A&A),是公司主席及负责人。
A&A在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间,向新加坡投资者推销一个加密货币挖矿计划。
A&A谎称购入中国云南一间加密货币挖矿公司70%的股份,该公司拥有30万个加密货币挖矿机器。
A&A向投资者表示,挖矿机器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每天为投资者赚取0.5%的投资利润。
不过,这全都是幌子,A&A根本没有购入任何加密货币挖矿机器或公司股份。整个投资计划实际上是“庞氏骗局”,A&A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来支付“利润”给之前的投资者。
调查揭露,共有超过700名投资人上当,涉案金额高达670万新元。
被告案发时是A&A的首席执行官,他在2021年5月17日至8月12日第一次来到新加坡,为7名员工提供至少两次训练,教导他们如何在投资者面前,用简报为投资计划进行促销。
被告知道投资项目是幌子还是行骗,也无准证在新加坡工作,训练员工约3个月。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中过风,无法长时间站立,也无法蹲下,在监狱使用蹲式马桶不容易,加上在中国的80多岁老母健康不佳,希望法官轻判。
律师也说,被告不是主谋,只是跟著指示行事,刑罚应比主谋低。
控方指案件涉及金额大,被告在公司的职位等于二当家,在骗局里扮演重要角色,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5年,罚款8000新元(约2万6264令吉25仙)至9000新元(约2万9547令吉28仙)之间。
杨斌早前已认罪,被判坐牢6年,罚款1万6000新元(约5万2528令吉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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