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 男董事购买小型摄影机要拍产品宣传片,结果安装在公司厕所内偷拍4名女下属,被妻子发现后,他就用铁锤将摄影机砸烂,之后却死性不改再用手机偷拍。
被告林蓓贤(音译,40岁)面对6项包括偷拍、妨碍司法公正和抵触影片法令等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3项,法官将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18周。
调查揭露,被告的妻子(36岁)经营售卖名牌包的公司,被告于2021年3月加入妻子的公司当董事,随后买了一台Insta360 Go 2摄影机为公司产品拍摄宣传影片。
购买摄影机不久后,被告便用双面胶带把摄影机黏在公司厕所洗脸盘下方的墙上,对准马桶偷拍。
被告在2021年4月到6月之间,共拍下至少4名受害人的7个如厕视频,并用手机观看。每段影片约10到20秒,所有影片都没有拍到受害者的样貌。
调查显示,4名受害者是被告和妻子的女下属,年龄介于29岁到33岁之间,为公司工作最长4年,最短约两年。
2021年6月,被告的妻子察觉被告一直护著自己的包包,心中起疑,于是查看,结果发现包包内的摄影机。
查阅内容后,妻子质问被告,要他去自首。被告则夺过摄影机,用铁锤将摄影机砸烂,说这么做是要避免摄影机遗失,泄漏影片。妻子原本要大义灭亲报警,却在被告家人的劝说下打消念头。
2022年,被告的一名同事亲眼目睹被告用手机偷拍女同事胸口,即把此事告知被告的妻子。
被告妻子随后向同事倾诉,说出自己早前发现被告用摄影机偷拍女下属如厕一事。同事于是劝她将事情告诉所有受害者。
调查显示,被告在2021年11月8日到2022年1月29日之间,用手机共偷拍了16张女性的裙底或胸前照片,这些照片大多是在办公室偷拍的。
2022年11月20日,妻子召集3名受害人到她家中,一五一十地交代被告的行为。3名受害者当场辞职。
被告被揭发后,将偷拍用的手机砸毁,隔天(21日)到警局自首。
警方当时没收了被告的手机,经法证人员搜查,发现37张偷拍照,包括12张隐藏摄影机偷拍到的照片,以及25张用手机偷拍的照片。
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是自己去自首的,无论警方在他手机内是否能查获偷拍内容,他都已下定决心承认一切。另外,当受害者得知被偷拍后决定辞职,他也给了她们遣散费。
主控官指遣散费不能当赔偿,只能视为被告有悔意。被告身为公司董事背叛员工对他的信任,应当严惩,建议法官判他坐牢18到24周。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首次被揭发罪行后没有吸取教训,数月后再犯,遣散费不能视为赔偿,即便是赔偿,也不能让他“买来”较轻的刑罚。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