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一名台湾男子为了赚外快,特地飞来新加坡犯案,利用不法之徒偷走的信用卡购买手机和礼品卡。他购买手机时行迹败露,当场被捕,面控后被判入狱一年4个月。
被告柯贤勋(26岁)事后被控,他面对三项欺诈和一项冒充他人欺诈的罪名,周四(24日)在法庭上认下其中两项,法官把另两项纳入考虑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案情,被告在网路上看到一则征聘广告后,为了赚外快而联络上一名自称“金”的男子。金告诉被告,会提供给他一款绑定多张信用卡的钱包应用程式,要被告前往新加坡刷卡购买手机。
金承诺支付被告20万台币(约2万6935令吉73仙)酬劳,被告同意加入。
金后来在被告的手机安装了TapPay手机钱包应用,被告清楚知道绑定的信用卡是透过非法途迳取得的。
2025年2月26日,被告搭飞机入境新加坡,打算在3月3日离开。在金的指示下,被告到不同便利商店,利用手机钱包应用程式偷刷信用卡,买了总值1110新元(约3699令吉56仙)的15张雷蛇(Razer)礼品卡。
被告接著又依照指示,到一家电子商店购买两台总值4198新元(约1万3991令吉68仙)的苹果手机,但却在付款时受阻。被告赶紧通知金,第二次尝试才顺利付款。
被告的这番操作已经引起男店员怀疑。后者曾遇过盗刷信用卡购买产品的顾客,因此怀疑被告是其中一人,拒绝交出手机。
男店员随后呼叫保安,被告发现情况不对拔腿就跑,但被当场制伏。警方后来也起获被告早前购买的礼品卡。
调查显示,其中一名被盗刷信用卡的受害者是当地女子。她是因为陷入电子商务诈骗,在网路上输入信用卡资料而遭不法之徒盗取资料。
控方指出,被告有预谋干案,充当犯罪集团跑腿,为谋取金钱利益专程来新加坡犯案,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一年4个月至一年8个月。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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