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不肖养子一周上吊花场四次,花光养父遗产还欠下3万新元(约10万873令吉50仙),又利用养母名义作担保借大耳窿,结果无力偿还,竟趁养母睡觉时将枕头压在她脸上图谋害她,想以此继承养母财产。
被告杨俊宏(36岁)承认一项相信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罪行,被判坐牢4年两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在慈善机构当兼职的募款收集员。受害者是被告的78岁养母,当时是裁缝师,也是兼职清洁工。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4年1月16日,地点是实龙岗中路第412座组屋的一间四房式单位。
受害者和丈夫没有孩子,他们在1991年收养当时两岁的被告。被告和养母同住,组屋单位在养母名下。
2023年8月15日,被告的养父过世,被告继承了4万5000新元(约15万1310令吉25仙)的遗产。
从9月开始,被告每周和朋友到一家夜店约四次,每次都消费约1000新元(约3362令吉45)。他和夜店的吊花女熟识,称对方为“Baby”,大方给小费高达1000新元,或是为她吊花。夜店也让被告赊帐。
到了12月20日,被告已经欠下夜店3万新元,却无法偿还,只好向养母求助。
养母为了被告,转而向亲朋戚友借钱,但大家知道是为了被告还债时,都不愿借钱给他。
被告最后向大耳窿贷款4500新元(约1万5131令吉3仙),甚至在养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的名义当贷款担保人。养母为此感到难过,也因被告的财务状况和他吵架。
由于被告没钱还债,贷款利息越滚越大。
被告频问养母能否卖房,甚至每天求养母帮忙还债。养母斥责被告没有工作还借大耳窿,告诉他自己已经没钱,无法帮他。
被告开始萌生自己在养母死后,就可成为唯一的遗产继承人的想法。
2024年1月16日晚上10时到11时之间,养母因和被告吵架吵得疲累,准备去睡觉,以为被告会放弃纠缠,离开她的房间。
就在养母要睡著时,被告拿起枕头大力压在养母的脸上,养母马上用双手把枕头推开,大喊“你要我死,对吗?”被告随后用手盖著养母的嘴巴,接著哭了起来,希望养母原谅他犯的错,过后坐在养母的床前。 幸好,当被告动手时,养母得以把枕头推开,被告也没有继续下去。
事后养母一整晚都不敢睡,害怕自身安全,被告一整晚也都一直在她床边。
事发隔天,养母觉得被告不会让她离开单位,打电话向侄女求助,说不能再待在单位里,因为被告暴力。
两人于是约在附近的组屋见面,养母以要见顾客为借口,在中午时分才离开了单位。
由于养母在离开单位时,没有把平时服用的药带出去,因此1月18日在侄女陪同下到诊所拿药。医生发现,养母之前已先拿了6个月的药,疑惑之下进一步询问对方。养母向医师告知经过后,医师报警。
案发前的同一天,养母和被告因债务问题吵架,被告过后牵著养母进房里休息,这是被告从未做过的事。
养母在床上休息,被告开始求养母帮他解决债务,过后又跟她说,她应该像养父一样睡死在床上。养母听后又气又难过,说自己应该被勒死,过后从包包拿出两块布围在脖子上,说不如勒死她。
被告拒绝。她过后还说,或许该上吊自杀,或被告用刀刺她,或从大巴窑高楼上跳下去,这样被告就可以继承她公积金户头的钱。
被告当时竟无情回应说,她不该用她提出的那些方式自杀,因为若是她在可疑的情况下死亡,他就会被调查,也就无法继承遗产。
自2024年1月4日起,被告在网路上搜寻多项与药物、服药过量和死亡相关的资料。这些搜寻还包括一些对贷款、无牌放贷商和公积金提取等的内容。
事发前一两晚,被告和养母因债务问题吵架。养母要回房睡觉时,被告还跟著她进到房里,继续纠缠。
养母躺在床上翻过身,突然感觉被告压著她的肋骨,两次说她应该睡死。被告过后就离开房间。
1月15日,被告发WhatsApp短讯给表姐妹,问她可以如何卖掉单位,谈话中被告说:“其实如果我母亲死了,也是一样的吗”、“会更快拿到钱”、“如果她结束生命,一切都容易了”。
法官说,被告不值得被同情,尽管他没有以在网路上搜寻的方式去犯案,但被告有这想法造成养母死亡。
法官也表示,虽然被告对养母造成身体上轻微伤害,但心理上的伤害是显著的。
法官指出,被告利用养母,让她背上担保人的责任,事后还要她卖房,甚至想要夺取去养育他长大的一条生命。(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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