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两名仓库助理监守自盗,共谋偷窃13台总值超过两万新元(约6万7093令吉80仙)的苹果手机,运往马来西亚转卖。两人东窗事发后,各被判坐牢8个月。
两名马来西亚籍被告加詹德兰(39岁)和潘尼塞尔瓦姆(32岁)是今年3月5日落网,周一(14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皆承认一项窃盗罪。
法官将加詹德兰的另一项窃盗控状纳入考虑后,判处两人各坐牢8个月。
两名被告案发时受雇于Geodis货运代理与合约物流公司,在公司仓库担任助理,负责接收和整理苹果、三星及OPPO等不同品牌的新款手机,并将其运送至仓库储存,等待后续配送。
被窃的手机属于电信业者第一通(M1)公司。一旦M1公司给指示出货,被告便会依照订单从仓库取出手机,交由送货员配送。
今年2月17日上午,M1公司的员工通知仓库的高阶主管,送往武吉士门市的一批货物中少了一台苹果手机。他也透露,该台遗失的手机早在2月13日就已启动使用。
新加坡警方调查显示,大约在2024年10月,加詹德兰起了偷手机的念头,并拉拢同事潘尼塞尔瓦姆一起犯案。两人事先达成协议,计划将偷来的手机运往马来西亚转卖,并平分所得赃物。
在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两人分10次共偷走13台总值2万1326新元(约7万1542令吉12仙)的新款苹果手机。
加詹德兰趁上班时割开包装盒底部,取出手机后再将盒子重新封好;潘尼塞尔瓦姆则负责看风。两人之后将手机装入垃圾袋,避开保全的检查,赃物放在仓库外的休息区。
潘尼塞尔瓦姆下班后便会骑摩哆将手机运往新山,加詹德兰再以每台3200令吉至3800令吉的价格出售这些手机。至今,仅有一台手机事后被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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