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狮城汉找上大马阿叔合谋经营淫窟,每月以5000新元(约1万6549令吉10仙)租下公寓单位,让数名中国女子在屋内提供性服务,大马阿叔只需在租约上签字就可获1000新元(约3309令吉82仙)酬劳,之后每月再领500新元(约1654令吉91仙),东窗事发后,大马阿叔被判监禁两个月10天。
被告陈克连(57岁)案发时在新加坡当厨师。他共面对两项包括欺诈和抵触妇女宪章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的同谋是一名53岁的狮城男子徐建权。2022年12月,徐建权提议以被告名义,协助签署公寓的租约,让被告赚取额外收入,并承诺被告只需签署协议,即可立即获得1000新元的报酬,之后每月再领取500新元。
被告同意后,徐建权安排他前往看房,并在与房屋中介沟通时,谎称被告与一名女子为夫妻,以促成租赁协议。
被告和女子最终于2023年1月签署一份12个月的租约,以每月租金5000新元租下顺福路一公寓单位。
尽管租约显示两人为租户,但实际上,被告从未打算入住,而是为了赚取利益,租金则是由从事性交易的中国女子支付,单位本身也被用作卖淫场所。
2023年1月15日,两名分别为33岁与36岁的中国籍女子陆续搬入该单位,并在单位提供性服务。
同年5月22日,下午4时许,警方接获情报后突击搜查该公寓单位,并当场逮捕被告和两名中国籍女子。警方在单位内查获多样品,包括一盒已开封的保险套。
案情显示,2023年1月15日至5月22日之间,被告和徐建权串谋经营淫窟。当时被告知道女租客都是卖淫女,但仍为她们向房屋经纪洽谈租下公寓,并且处理任何公寓相关事务,如冷气和进入公寓的门禁卡。
警方调查也发现,在突击当天,被告与徐建权曾讨论更换公寓门禁卡的费用,并计划向卖淫女子收取相关的54新元(约178令吉73仙)。
另外,被告在各个微信群组为卖淫女宣传她们的服务。
控方陈词时表示,基于被告及早认罪,要求法官判处被告2至3个月监禁,以及罚款3000新元(约9929令吉46仙),作为没收被告从此案中赚取的利润。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今早撑著拐杖出庭认罪,他求情时说,儿子还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上大学,需要提供儿子经济支持,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
被告认罪后,被判监禁两个月,罚款3000新元,但因被告无法缴付罚款,以坐牢10天代替。 (人名译音)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