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 阿嫂年初六立春到大伯公庙看舞龙舞狮,散场时捡到万字票,等到开奖后发现竟是奖金达一万新元(约3万2963令吉20仙)的头奖票根,她过后把票根送交警方,并公开寻找失主。
善心嫂陈怡名(63岁,小贩)主动联络《新明日报》,称她上周一(3日)捡到中奖的万字票根,希望失主看到新闻后去领取。
陈怡名当天到洛阳大伯公庙看舞龙舞狮表演,表演结束,人潮退散时,她发现地上遗落万字票根,于是捡起来查看,赫然发现其中一张是当天购买,2月8、9日两期开奖的票根。
“我本身也有买万字的,认得这组‘漂亮’号码,几天前才‘跳字’开过头奖,仔细一看发现是还没开彩的票根,就特别留意。”
根据她提供的票根照片,失主买了2新元(约6令吉59仙)大,2新元小的“3388”。
陈怡名说,若彩券没中奖,票根就等同废纸,丢掉即可。但若事主发现中奖却找不到票根,一定会很焦急。
博彩公司的记录显示,2月9日这组号码开出了头奖,该彩票赢得高达一万新元的奖金。
陈怡名说,当天现场很多人,她也不清楚失主是谁,于是把票根带回家,等到开奖后,周一(10日)到盛港警局报警,将万字票根交给警察。
“一万新元不是小数目,对方一定很著急。我希望失主看到新闻后去领回来。”
被问到是否有过占为己有的念头,陈怡名称自知这笔钱不属于她,一心只想物归原主。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钱我不要。”

捡到万字票根若占为己有,或是冒领奖金,可被视为欺骗,一旦被定罪可能坐牢。法庭会根据犯者是否有前科、冒领或占用的数额为多少等作为判刑的依据,最长监禁10年。
陈怡名透露,自己捡到票根后,前天尝试“跟财运”,要下注与票根上一样的号码,但因是“红字”,当时已售罄。
“我心想跟著他买,中的话大家一起中,可惜买不进,这次和奖金无缘。”
陈怡名在宏茂桥静山巴刹售卖有机干粮,曾两次在巴刹停车场内捡到包包,都选择物归原主。
“一次捡到的包包里有信用卡和现金,我拿去警局。另一次捡到的是德士司机的钱包,我根据联络方式打电话给他,让他回来取。”
陈怡名透露,她偶尔会买万字票,大多都只买一新元(约3令吉30仙)大,两年前曾中了头奖,当时也获得逾2000新元(约6592令吉64仙)奖金。
“因为我之前中过奖,知道中头奖的不容易,所以才希望能尽快归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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