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两跨国犯罪集团派人到新加坡干案,利用盗来的信用卡资料连接手机钱包在商场购买商品后转卖套现,涉案的5人包括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女今早被加控,其中一名男子被揭露分3天前往不同商场干案。
上述团伙是通过钓鱼诈骗盗来的信用卡或金融卡资料,输入自制的手机应用程式后,再透过连接手机钱包,特地飞来新加坡并透过payWave方式付款,购买手机和首饰等贵重物品后再转售套现。
新加坡警方本月逮捕两组分别来自马来西亚和中国诈欺团伙,周四带回现场重组案情,涉案5名男女今日加控。
根据控状,来自马来西亚的21岁郭健清和24岁杨姡莹被指本月8日,在百汇广场三楼Best Denki电器店盗刷信用卡购买共4台价值7596新元(约2万5311令吉54仙)的苹果手机,之后又前往地下一楼的一家电器店贩售早前利用他人信用卡购买的两台苹果手机,换取3040新元(约1万0129令吉95仙)现金,并且之后将这笔犯罪所得存入银行。两人也之后再卖了5台共价值7600新元(约2万5324令吉87仙)的苹果手机给该店。
另一组诈欺团伙同样在今日被加控。中国籍被告张天宇(29岁)被控在11月4日至6日,分3天前往白沙浮商业城、福南商场与狮城大厦的Best Denki等电器店,盗刷信用卡购买16台总值3万2843新元8角(约10万9442令吉77)的苹果手机。
另一名中国籍被告徐朝晨(36岁)和李学齐(37岁)则被控在11月5日,与张天宇以及其他人合谋,使用一张银行卡在苹果经销店盗刷5697新元(约1万8983令吉66仙)。
警方早前在文告中揭露指,来自马来西亚的21岁男被告和24岁女被告被社群媒体赚快钱广告所吸引,才实施犯罪,另3名中国籍男子则是透过钓鱼骗局,使受害者在结账过程中不经意地提供银行卡资料,随后盗用他们的信息,再盗刷信用卡买东西套现。
一般相信,有超过10人坠入骗局,财物损失超过10万新元(约33万3222令吉)。警方成功起获2万新元(约6万6644令吉40仙)现金、4条金条、27台苹果手机和配件。(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