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 14岁女生称在学校被欺负,带美工刀上学,被揭发幕后推手竟是母亲,并自爆和11岁妹妹从小看色情片对方也没管,儿童保护服务处介入,法官认为两姐妹面临道德危害,下令另住他处。
根据青年法庭判词,两姐妹还有个11岁弟弟,父母2021年离婚,3个孩子跟著母亲住,父亲有探视权。
两姊妹的学校在2022年9月19日上报当局,指姐姐称母亲在家抓她头发拖著走,还重复地打她头。
校方也指姐姐称在学校被欺负,母亲就鼓励她带美工刀上学,她也拿美工刀恐吓同学。
姐姐还自曝,已经看了3年的色情片,妹妹则说5岁时姐姐介绍她看色情网站,两人不仅清楚记得不同网站的网址,还记得色情片的内容。
调查也发现,两姊妹都有割腕自残的问题,幼女曾打过母亲导致对方报警,儿子因母亲疏于看顾,煮东西时烫伤大腿,还被大姐打过。
法官认为,母亲疏于照顾两姊妹,两人在这段期间也面对道德败坏的风险。
母亲推卸责任,反指是丈夫给女儿购买膝上型电脑、手机、大型电脑萤幕等才造成这种情况。
针对虐待孩子一说,父亲反对此说法,法官也相信父亲关心女儿,当局也缺乏证据证明母亲伤害孩子,孩子也没有精神创伤或抑郁的症状。
青年法庭谕令,14岁长女进入陈树南卫理公会儿童之家12个月,11岁幼女到玛丽蒙中心12个月,11岁儿子可留在母亲身边,但必须接受12个月监督。
另外,父母也得配合专业人士接受辅导及其他培训,增强他们教育子女的技能。
高庭判词披露,承审法官朱汉德指,母亲认为青年法庭的裁决是基于学校辅导员所述,但对方说的都是“道听途说”,不可信,且称他们是“撒旦”(Satan)。
她也称,在儿童保护服务介入后,姐妹俩的身心和课业都越来越差。
法官说,母亲的说法毫无依据,也无法证明孩子的成绩走下坡,指孩子或许只是在适应新环境。
母亲在书面陈词中影射儿童保护服务处或社工疏于照顾且虐待两姐妹,导致长女出现黄疸皮肤、在学校摔倒膝盖淤青,以及在学校吃过量的止痛药。她指幼女也出现皮肤问题。
但法官表示,母亲没法证明是儿童保护服务处或社工疏忽造成,反之,社工已因两姐妹的皮肤问题带她们求医。
母亲在庭审中称,因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答案,将不再接受辅导。
法官认为,由此可见,母亲她并没有反省自己的育孩方式。
基于幼女则曾表示,若送她回家就会自杀。朱汉德法官因此觉得,两姐妹被另外安排住所是更好的选择,因此驳回母亲的上诉。
高庭判词提到,母亲在朱汉德法官宣读裁决后在庭上谩骂,称自己的母亲半年前离世,两个女儿若被带走也会是同样的下场,并称“我不是来玩的,是来救命的”。
朱汉德法官认为,接受辅导是母亲首要进行的事,才能接女儿回家长住。
孩子父亲同意儿童保护服务处的建议,认为一切的安排都是为了孩子,幼女和弟弟也接受安排。唯独长女,她反对上述安排,希望能回到母亲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