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 涉及30亿新元(约104亿6658万令吉)洗钱案的被告王德海今日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年4个月,刑期是已被治罪的9人当中最长的,其90%资产被充公,估计保住约530万新元(约1849万958令吉)资产。
塞浦路斯籍的35岁被告王德海面对6项罪状;罪状虽然是涉案10人当中最少的,也是最后一个认罪的被告。
控方以其中一项加以提控,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提控的罪状是他最初被控所持有229万9950新元(约802万4203令吉56仙)的现款,全额或部分款项是非法线上赌博的赃物。
根据案情,警方去年8月15日扫荡王德海住家时,搜出这笔藏在行李箱的巨额现款;王德海对这笔钱的来源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王德海落网后,先称现款是他售出加密货币所得,也说是姻亲苏永灿交给他的,后来又改口说是他在麻将桌上赢得的赌金。
另外,王德海也使用2300万新元(约8024万3780令吉),在新加坡购买The Marq公寓单位;这笔款项至少部分数目属于赃款。
警方在逮捕王德海时,冻结或起获他和妻子名下总值约5450万新元(约1亿9014万2870令吉)的资产,当中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汽车、房产和加密货币以及各种奢侈品等。
随著王德海的认罪,并表明愿意接受90%的资产被充公,这意味著当局可充公他约4920万新元(约1亿7165万1912令吉)的资产。扣除他被充公的资产,王德海预计可保留约530万新元的资产。
本案至今已有9人被治罪。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他们已服刑完毕,在5月6日被驱逐至柬埔寨。
被判入狱一年两个月的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 41岁)服刑后,分别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驱逐至柬埔寨。
王水明(43岁)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6周,服刑后在6月1日被驱逐至日本。
上述5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其他被告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和林宝英(44岁),皆被判监一年3月。另一名被告苏剑锋(36岁)在周四(6日)认罪后,案件展期至下周一(10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