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因30亿新元洗钱案被监禁14个月和13个月6周的苏宝林、苏海金和王水明已刑满被驱逐出境。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回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表示,柬埔寨籍的苏宝林和塞浦路斯籍的苏海金分别在5月25日和5月28日被遣送至柬埔寨。
另外,土耳其籍的王水明则在昨天(1日)被遣送到日本。
发言人表示,3人都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
41岁的苏海金是在4月4日认罪后被判监14个月,42岁的苏宝林则是在4月29日认罪后同样被判坐牢14个月。
43岁的王水明在5月14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3个月6周。三人的刑期都从去年8月15日被捕之日开始算起。
共有10人因此案被控,除了苏宝林、苏海金和王水明外,苏文强和王宝森也已刑满出狱并被遣送出国,禁止再入境新加坡;张瑞金、陈清远和林宝英仍在服刑;剩下的王德海和苏剑锋已表态愿意在下周认罪。
30亿新元洗钱案已有5个囚犯刑满被遣送出国,四人被遣送去柬埔寨,只有王水明被送往日本,对此,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表示,当事人的护照可去哪里就会被送去那里。
迄今为止,已有5个洗钱案的囚犯苏文强、王宝森、苏宝林和苏海金被遣送到柬埔寨,只有土耳其籍的王水明被遣送往日本。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答复《8视界新闻网》的询问时表示,内政部长尚穆根去年9月份在爆发洗钱后谈及如何处置洗钱案涉案者时就明确表示,涉案者一旦被治罪,将在新加坡服刑,服完刑期后会遣送回他所持护照的国家,或被送回跟新加坡有引渡协议的国家。
尚穆根当时也说,看囚犯持的有效护照照可让他去哪里,就会去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