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37岁男子涉伪造证据,将约216克的大麻放入妻子停放在组屋停车场的车子内,意图栽赃,结果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新加坡男子陈祥龙,今早透过视讯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控。
被告面对一项伪造证据以及一项拥毒控状。根据控状,他涉嫌在去年10月17日清晨5时40分左右,在新加坡榜鹅一带的北岸通道第408C组屋底层停车场犯案。
被告被指将216.17公克的大麻放在一名女子何艳英的车子。女子的车子当时停在底层一楼的停车场。控状指,被告是为了让警方怀疑女子拥毒才这么做。
被告并没有成功栽赃。控状指,216.17公克的大麻其实属于被告。法庭记录也显示,被告从10月18日起就被还押至今,显示当局很快就将被告逮捕。
根据新加坡法律,伪造证据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7年。另外,持有的大麻若少于330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或最高2万元罚款。
案件目前定在本月30日进行审前会议。
根据新加坡婚姻注册局的记录,何艳英是被告的妻子。案发时,被告与妻子结婚不到3年。
根据婚姻记录,被告与妻子是于2021年2月结婚。控状并未揭露被告为何栽赃妻子。
依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记录,被告在2019年3月创办一家公司,贩售游戏软体和应用程式。
该公司有另外两位合伙人。他们在2019年4月退出公司。约一年后,公司于2020年6月结业。
《新明日报》记者今日造访事发地点时,发现被告妻子所开的是一辆C级黑色马赛地。车子内装有行车记录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