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 马来西亚卫生部和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签署谅解备忘录,两国继续就药品和化妆品的监管事务进行合作。
马新两国是在2012年首次签署这项谅解备忘录。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周二(5月7日)发文告说,新谅解备忘录将延续双方合作,标志著两国监管机构合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文告,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药品和化妆品上市后的监管和执法行动,以及落实良好的临床作业准则。
文告透露,作为国家药品监管机构,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和马来西亚卫生部属下国家药品监管局,透过确保两国生产和进出口的药品及化妆品安全、可靠和有效,以保护各自国家民众健康。
这份谅解备忘录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局长庄美玲医生及马来西亚卫生部制药服务高级总监诺哈利扎,在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的欧南园大楼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