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8日综合电)国际体育仲裁庭(CAS)正式作出判决,支持韩国游泳名将朴泰桓诉讼请求,确认朴泰桓具备国家代表资格,而这个决定也与韩国国内法院所做的决定一致。在距离里约奥运开幕还有29天的日子里,朴泰桓终于确定获得奥运参赛资格。
2014年7月,朴泰桓在首尔的一家医院接受了含有男性荷尔蒙的“耐必多”药剂注射,导致他兴奋剂检测呈阳性,随后便遭到长达18个月的禁赛期,今年3月份正式解禁。解禁后,朴泰桓参加了4月举行的韩国游泳奥运选拔赛,并都达到了奥运A标。
不过,根据韩国国家队入队标准第5条第6款中规定的“禁赛期后满3年内不得代表国家队出场”的规定,大韩体育会认为朴泰桓无法获得奥运参赛资格。在多次公开申请无果之后,朴泰桓在4月26日以韩国国家队选拔标准,违法世界反兴奋剂公约为由向CAS进行了申诉。
6月16日,大韩体育协会理事会开会,表示不会改变国家队的选拔规定,最终造成了朴泰桓在韩国国内法院和CAS进行法庭斗争。7月1日,首尔东部法院宣判朴泰桓所遭受的处罚,导致不能代表国家队的理由不充分,所以他应该有参加奥运会的权力。
今天,大韩体育会第四次紧急理事会宣布,表示“关于朴泰桓能否出战里约奥运将根据CAS的裁决结果而定”。下午,CAS正式作出裁定,支持朴泰桓诉讼请求,确认朴泰桓获得里约奥运会参赛资格,这一决定也与韩国国内法院所作决定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也是2016年里约奥运会游泳项目报名的最后一天,最终获得参赛资格,不得不说是2008年北京奥运400公尺自由泳冠军朴泰桓职业生涯的一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