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 新山中华公会今日在该会召开特别会员大会通过以拨款不超过1500万令吉,在哥打义山路一块8英亩地建设食阁、小型商店及东北区会所等工程。
新山中华公会总务李富新指出,现有8英亩土地的租金收入,每月为1万5000令吉,一年的收入仅有18万令吉,尽管墓园带来不少收入,但基于这些收入豁免所得税,因此不能用于行政开销。
他希望,若上述建设计划能完成,能为新山中华公会每年带来200万令吉收入,以便能品应付日益增加的行政开销。
“除了食阁及商店,新山中华公会东北区联委会也将会在该地兴建会所,而现有的会所则是位于柔佛再也花园租下的店屋。”
李富新今日在新山中华公会特别会员大会上,向出席的会员,如是指出。
该会是于今日上午11时,在会所中华大厦8楼黄树芬敬礼堂所召开的2023年特别会员大会上,通过上述提案。出席会员大会的公会领导人包括新山中华公会会长兼大会议长何朝东及财政黄楚沅等人。
除了上述哥打义山路建设项目议案,该会也通过拨款不超过340万令吉,供振林山中华义山开发新区(土方、排水系统及道路)等美化工程及拨款不超过135万令吉,供振林山路墓园骨灰楼后方两侧,扩建阳台工程及电梯一台。
李富新解释,现有的振林山中华义山目前已饱和,因此需要开发新区,包括兴建骨灰墙,以便让中低收入群体能以更廉宜的价格购置骨灰位。
较早前,何朝东在致词时指出,随著通货膨胀,该会也因为调整职员薪资,而面对日益增加的行政开支,有鉴于与此,公会今日召开特大,所建设的项目就是为了增加公会收入。
他说,除了3项拨款建设提案,该会将在特大上提呈修改部分章程的议案,以便让公会章程更合乎时宜,与时并进。
“其中包括修正一些不合时宜的字眼用词,及在会长、署理会长及总务不在时,扩大副会长及副总务批准支款权力上限,副会长从不超过1万令吉扩大至2万令吉;副总务则从不超过5000令吉,扩大至1万令吉。”
新山中华公会特大通过的6项修改章程议案:
1)第12条
会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总务退出本公会会籍,但须继续缴清拖欠本会之年捐和其他欠款,及缴交不超过100令吉,如本公会组织纲要第9条所列明者。
修改:会员可随时以书面通知总务退出本公会会籍,但须继续缴清拖欠本会之欠款,及缴交不超过100令吉,如本公会组织钢要第9条所列明者。
2)第26条
会长或在其缺席时由署理会长或彼等都缺席时,由副会长处理本公会内部所有事务和签署所有文件和函 件,也有权批准任何一次不超过1万令吉之开支。
修改:会长或在其缺席时由署理会长或彼等都缺席时,由副会长处理本公会内部所有事务和签署所有文件和函 件,也有权批准任何一次不超过2万令吉之开支。
3)第27条
总务在其缺席时,第一副总务,在彼等都缺席时,由第二副总务处理所有日常事务,总务、第一副总务或第二副总务有权批准任何一次不超过5000令吉之开支。
修改:总务或在其缺席时由第一副总务或彼等都缺席时,由第二副总务处理所有日常事务,总务、第一副总务或第二副总务有权批准任何一次不超过1万令吉之开支。
4)第47(c)条文
所有现任理事会及监事会委员(除了受第33条或第37 条约束外)为应届选举之当然候选人及有资格参与改选而无须填写提名表格。
修改:所有现任理事会成员及监事会团体(除了受第33条或第37条约束外)为应届选举之当然候选人及候选团体,有资格参与改选而无须填写提名表格。
5)第48(a)条文
当提名截止后,选举委员会得尽速在本公会办事处外之布告栏及两份全国性华文报章之柔佛版刊登完整之候选人名单,同时宣布由刊登日期起不少过一星期而不超过两星期之日期为投票日,并注明投票之地点与时间。
修改:当提名截止后,选举委员会得尽速在本公会办事处外之布告栏及一份全国性华文报章之柔佛版刊登完整之候选人名单,同时宣布由刊登日期起不少过一星期而不超过两星期之日期为投票日,并注明投票之地点与时间。
6)第60条
本公会之进支账目须每月结算及由财政核准,并须于第二个月之20日前张贴于本公会布告板上。
修改:本公会之进支账目须每月结算及由财政核准提呈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