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乌鲁槽一处非法垃圾场露天焚烧,柔州环境局向土地持有者发出停止露天焚烧通知。
柔州环境局局长法米尤索夫表示,当局将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条文展开调查,公开焚烧者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柔州旅游、环境、文化遗产行政议员拉维古玛表示,已经收到许多关于乌鲁槽非法垃圾场露天焚烧的投诉。他和柔州环境局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巡查,了解起火原因和解决问题。
“非法垃圾场的露天焚烧及垃圾堆砌的问题正变得越发普遍,这也包括乌鲁槽。我们将成立一个包括地方政府、环境局、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及县土地局在内的特别小组,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确保现场垃圾堆清理的工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