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针对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早前表示,他将拒绝御准把州议员法定年龄降至18岁的修宪案,埔莱社青团团长苏伟杰促请柔佛州朝野领袖,捍卫联邦宪法至高无上的超然地位,谏言柔苏丹以寻求通过修宪案。
苏伟杰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75条文阐明,若任何州法律与联邦法律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则联邦法律被优先采纳,而州法律内与联邦法律不一致处将被判无效。
“虽然柔州宪法第31(3)条文阐明任何州法律需要州统治者的御准才能正式颁布为法律,但是联邦宪法第66条文4B条款也清楚阐明,若法案未被获得最高元首的御准,那该法律将会在宪法规定的时间后自动成为法律。”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最高元首和州统治者的身份及职权是相同的。只是前者属于国家统治者,而后者属于州统治者。因此按照联邦宪法超越一切法律的原则,联邦宪法第66条文4B条款也适用于各州统治者未御准法案的情况,该法案将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自动颁布为法律。
苏伟杰指出,大马奉行的是君主立宪制,但部分君主立宪之下的君主仍有一些皇家特权,无需经过国会同意便可行使。不过实际在政党政治中,这些特权几乎都是由首相和内阁建议君主行使。
“只有在紧急情况或没有先例之下,才有可能发生君主独自行使特权的情况,但这样行使特权有可能触发宪政危机。”
他也表示,此次课题不应该把讨论局限在18岁是否有资格成为州议员,因为这修宪案已获得国州议会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下通过的,议会民主精神应该被尊重。
苏伟杰指出,柔佛州朝野领袖携手推进18岁投票及参政的议程,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但如今修宪案因为某种原因未被御准,希望朝野领袖能再次携手捍卫联邦宪法的超然地位,勿将这即将“呱呱坠地”的修宪案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