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南方大学学院董理事会针对中文博士班国英文写论文争议发表文告指出,该校上诉争取以中文为教学媒介语时,附带条件就包括考试必须以国英文为媒介语。
该校与董事会及理事会表示,校方在初期申请博士课程时,确实把中文列入教学媒介语之一。然而在2018年12月获得开课准证(Provisional Accreditation)时,却只允许英文为教学媒介语。
为此,校方持续向高教部争取将中文列为中文博士课程的媒介语之一。
“在隔年2月,高教部的回复只允许增加国文为第二个教学媒介语。”
“校方为此再作出上诉,终于在同年3月取得了包括中文的三语教学。但附带条件,其中就包括了考试必须以国英文为媒介语。”
该校与董事会及理事会于本月18日,针对校内研究生院对中文系博士生发出有关“论文及答辨语言之通告”引发广大华社议论事件,完成了与各相关单位商讨,并在此作出详细解释。
“校方已指示研究生与研究学院与有关博士生们联系和面谈,详细解释相关规定及引起误会的内容。校方会协助博士生们解决翻译上的问题,也会在开题及答辩上给予双方兼顾的方案。”
文告指,该校的中文硕士课程在2016年开课之初 (Provisional Accreditation),也面对著同样的媒介语问题。校方经过多次努力和争取,终于在2018年获得课程鉴定(Full Accreditation),接著在2020年获高教部批准,允许中文硕士课程使用中文作为无附带条件的教学媒介语。
“办好中文系及其高级研究课程,传承南院从创校依始便引以为傲的文化校园传统与内涵,一直都是南方董理事会及校政念兹在兹的使命与初心。”
文告强调,申请使用中文作为博士课程媒介语是势在必行,但在过程中也必须兼顾博士课程的鉴定。
为此,校方将重心转移至博士课程的鉴定筹备上,并准备好在博士课程获得鉴定 (Full Accreditation)时,即刻再申请中文为无附带条件的教学媒介语。
南方大学学院中文博士班学生日前接获学校公函指申请论文答辩时须附上英文或国文的论文译本,答辩时也必须使用英文或国文,为此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贴文,并指这与校方在招生时的说明货不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