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马六甲中央警区主任阿夫占指出,早前一名亚罗牙也县的女子透过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传达本身遇路障时,被警方非法跨县为由开出5000令吉罚单一事,对方当时给予警方的理由是“前往姐姐住家”,没有提及到超市购买日用品。
他今日发文告强调,警方是依据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即无合理理由跨县,对女事主开出罚单。
他表示,警方于本月13日早上11时30分,在马六甲中央县的万佳市(Taman Angkasa Nuri)设路障,截停该名45岁,来自亚罗牙也县榴梿洞葛迪沙伊达曼花园的女事主。
“从女事主的住家,到事发地点约8公里距离。当警方询问她跨县的原因,对方告知要前往姐姐的住家,即默迪卡花园。她并没有提及要到超市购买日常用品。”
因此,他说,警方是援引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紧急修正法令第4(1)条文,即在没有合法理由及文件的情况下跨县,开罚单给事主。
“如果事主感到不满,可以向马六甲中央县卫生官求情,要求减轻罚款。”
本月25日,邱培栋召开记者会指一名来自亚罗牙也县的中年女子,到距离住家7公里范围内的万佳市超市购物,经过属于中央县的默迪卡花园路时,遇到警方设立流动路障。
女事主曾向警方出示到超市购物的单据,并试图解释,惟警方拒绝聆听,直接向事主开罚单,事主为此感到不满。
邱培栋也曾查证此事,但警方否认女事主当时要去超市,表示女事主要前往中央县默迪卡花园,双方各执一词。他向卫生局求情后,官员只表示罚款可减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