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4日讯) 民主行动党利民达州议员陈正春促请,国盟政府三思而后行,别为了惩罚醉酒驾车酿车祸的司机,夺走所有非穆斯林喝酒的权利。
他赞同政府不对醉酒驾车者妥协,但他认为,政府不能冻结新售酒执照申请,夺走所有非穆斯林人士的喝酒权利。
陈正春也是民主行动党柔州副主席,今日发表文告,针对传言柔州国盟政府计划冻结新售酒执照申请,发表上述看法。
他形容,这是不理智的决定,会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
“其实醉酒驾车者并没有资格再驾车,因为他们的行为已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政府一定要严惩这些醉酒司机!”
他认为,其实政府还有其他方法来减少醉酒驾车的公路意外,其中一项是严厉执行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
“政府可以修改上述法令第44条文,即把监禁从至少3年,最高10年,提高到至少6年,最高20年。”
此外,他建议,政府将血液酒精浓度百分比,从每100毫升的血液可允许80毫克酒精,改为50毫克酒精,以及惩处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的司机,永久吊销其驾车执照。
他促请,在冻结新售酒执照申请,国盟政府理智做出决定,别仓促行事,应该与各造研究讨论,包括陆路交通局、警方、总检察署等。
柔州团结、国内贸易及消费事务行政议员张发虎昨日受访时表示,柔州行政议会并没有发出冻结新售酒执照申请的指示,但各地方政府可以有自己的考量,因地方政府拥有自己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