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网络流传指柔佛州政府解禁,允许公开燃放不超过8公尺的鞭炮,惟柔佛总警长拿督卡玛鲁丁今日发表文告,否认警方公开允许民众燃放烟火及鞭炮。
卡玛鲁丁表示,截至今日为此,柔警方不曾发出准证或批准公开燃放烟花“Happy Boom”及不超过8公尺长的鞭炮。
他强调,警方仅开放允准让一些含有宗教因素或使人民获益的节日庆典,燃放烟花及鞭炮助与。
“公开售卖烟花及鞭炮的做法一样是不被允许的,只有获准的经销商能够在特定的条件下贩卖这些商品。”
他披露,相关的指南一直沿用至今,若有任何变更,会再发出进一步的指示。
另外,也有媒体昨天报导指民主行动党文烟州议员黄益豪披露,州政府今年放宽条例,允许民众燃放不超过8公尺的鞭炮。
他说,柔州政府批准公开售卖和燃放红鞭炮申请,主要是让民众在农历新年期间,可感受到更浓的新春气息。
报导指麻坡及昔加末警方发言人受询时,证实允许市民燃放鞭炮,同时也分别批准46张及15张的售卖烟花及鞭炮准证。
上述消息传出后获得华社领袖的叫好,其中麻坡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谢华隆,昨晚出席该会迎农历新年晚会时直巷言,燃放爆竹是华人过年的传统习俗,这次柔州政府批准公开售卖鞭炮,显示政府的开放。
“在解禁之前,卖鞭炮是非法的,价格也很高。这个合法化措施,相信鞭炮价格也会比较合理。”
“燃放鞭炮是不会危险的。因为它是挂在固定的地方,不会飞上天空。相对之下,燃放烟花更危险。但燃放者还是要照顾安全。同时,也要照顾燃放的时间,以免吵至别人。”
尽管如此,他不认为售卖鞭炮会促进经济活动,因为这只是短暂的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