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包括疑受金金河事件影响而患上肌肉颤搐的12岁男童在内的171名人士,已于昨午正式入禀新山民事高庭,就金金河污染事件向包括大马政府及柔政府等12造,索偿共3000万令吉赔偿。
他们把柔佛州政府、时任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沙比安、柔佛卫生、环境与农业行政议员拿督萨鲁丁嘉玛、柔州环境局局长拿督莫哈末依占尼、柔州水利灌溉局局长莫哈末达罕、巴西古当市议会主席再诺、大马环境局总监、大马政府、P Tech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叶勇亮(译音)和新加坡公民王竟超(译音)和印裔罗里司机玛利达斯列为案件答辩人。
上述171名起诉人代表律师卡玛鲁丁阿末表示,起诉人是基于12造答辩人在发生金金河污染事件前后的处理上出现疏忽,导致蒙受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向政府索赔。
他今日与其中35名起诉人在新山高庭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媒体发表谈话。在场者包括一个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联盟主席纳西尔、12岁男童父亲依汉瓦兹等。
卡玛鲁丁阿末指出,他已于昨午3时透过电子入禀(e-filling)系统,将案件入禀新山民事高庭。
他也说,本身分别代表来自金金河沿岸7个渔村的129名渔民,以及42名民众和学生。
“渔民的生计受到金金河污染的影响,因此向政府索偿每人1万5000至3万令吉。民众和学生则因吸入有毒气体,出现呕吐、晕眩、咳嗽等不适征状,而且血液中含有高水平的有毒物质,因此向上述12造索偿。”
他表示,42名起诉人要求法庭发出庭令,指示州政府从裁决日起的3年,负责起诉人的健康检查费用,以及从裁决日起的10年,一旦起诉人因金金河污染事件而出现医疗问题,州政府得承担其医药费。
他说,目前正等待法庭方面提供审前会议的日期,相信可在11月正式开审。
金金河污染事件于今年3月7日爆发以来,受影响人数逾4000人,除了当地居民学生的健康,事件也严重影响金金河沿河渔村渔民的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