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柔州华校董教联合会前任署理主席萧庆璋表示,他近日向柔州社团注册局取得的章程显示,董总及柔州董联会极可能因为出现不合法理事而成为非法组织,一切组织上的财务及会务也可能受到影响,由于牵涉公众利益,他促请华社必须严正看待。
他透露,根据他从柔州社团注册局所取得的柔州华校董教联合会章程,在章程的第4.2条文,清楚列明“会员学校代表以现任董事长及校长,为当然董教代表,于当然代表不能出席可委任学校行政人员或家教协会理事代表出任”,而董总章程10.6.1条文也阐明,董总代表必须是各州董联会理事身份。
因此,他质疑表示,柔董联会主席陈大锦近期在报章上不断地向媒体表示,虽然没有担任学校董事长,但已获得协议成为学校会务顾问,仍然可以学校会务顾问的代表身份进入柔州董联会及董总担任主席,明显是违章行事。
没提到顾问可成代表“事实已证明, 依据章程4.2,当中根本没提到可以会务顾问成为学校代表,这是一项误导群众的论述,有必要还原真相。”萧庆璋今日发表文告,作出上述呼吁。
他也质疑,同样依据柔董联会章程第4.2条文和董总章程10.6.1规定,目前担任柔董联会副总务及董总常务委员的陈锦洲身份,因为对方既非董事长,又不是家教协会成员,何以能够以新文龙中华学校副董事长身份进入上述两个团体?
“是否会因为他(陈锦洲)的非法身份而导致董总也成为不合法组织呢,甚至必须召开董总特大重新选举。”
萧庆璋透露,他是原任的柔州董联会修改章程委员会主席,但后来被陈大锦撤换,原先讨论的修改章程内容也都被重新设定,导致出现这份最后被修改和社团注册局通过的章程,当中议程值得关注。
“陈大锦是在2 0 1 7年2月2 0日,召开柔州董联会特大修改章程,惟当时只有19人出席,结果宣布流会。2017年3月5日,陈大锦再次召开特大修改章程,虽法定人数不足,但陈大锦坚持会议合法,并通过修改章程。”
他说, 修改后的章程是在2017年4月18日获得柔州社团注册局批准,2017年5月14日,柔董联会依据修改后的新章程进行新届(2017-2019)理事会改选。
资料档:质疑董总主席合法性
峇株巴辖五校董事会早前进行改选,峇株巴辖五校董事长陈大锦未提名董事,引起各方揣测,有者质疑他卸任后可否继续担任董总和柔董联会主席。
也是峇株巴辖五校董事会侯任董事的萧庆璋质疑,陈大锦身份合法性言论,指对方声称以会务顾问身份进入柔董联会的说法,有不尊重新届峇株巴辖五校董事会之嫌。
然而,峇株巴辖五校董事会署理董事长苏立兴与多名现任常务董事捍卫陈大锦以五校董事会代表身份,进入柔州董联会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