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一名声称是房屋仲介的巫裔妇女,以协助取得可负担房屋为由,涉嫌向两名公众骗取6万6000令吉的佣金,今早在新山推事庭面对5项诈骗控状。
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定于9月25日过堂。根据控状,42岁的被告乌敏卡宋(未婚),被控于2016年5月24日至6月19日期间,分别在振林山的联昌国际银行(CIMB)及一间茶餐室,欺骗巫裔妇女翁姑罗莎丽交出6万令吉佣金,以协助对方获得4间可负担房屋,但最终没有兑现承诺。
被告也在同年7月15日,同样以取得可负担房屋为由,向巫裔男子萨鲁收取6000令吉佣金,但最终也没兑现承诺。
无房屋仲介公司背景
控状指出,被告透过一名巫裔女子哈丽莎的银行户头,向受害人收取支票及现金。
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皆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鞭笞及罚款。
据悉,被告并无房屋仲介公司背景,一切都是她一人策划的诈骗。
案情显示,被告向受害者谎称自己是可负担房屋的仲介,再以协助受害者购买可负担房屋为由骗取佣金,但因无法兑现承诺遭举报。
此案承审推事为艾祖丽莎茜,主控官为莫哈末纳西尔,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依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