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甲州10间国中小学的保安人员不满遭保安公司剥削,主管不仅没依照劳工法计算薪金,所发出的首月月薪更低于1000令吉,而派出代表到劳工局办事处投报,希望当局调查,为他们讨回公道。
发言人阿兹智指出,他们皆在亚罗牙也县的中小学任职,隶属一家保安公司。该公司总部在吉隆坡,在各州拥有多家子公司。教育部每3年会撤换保安公司,一旦到期,保安人员就得与新的子公司签署工作合约。
“今年1月新子公司告诉我们,每月薪资为1900令吉。那时还没交工作合约,但基于信任,大家就先开工。等到这个月,工作合约及薪水单到手,我们发现遭剥削,感到不满。”
月薪低于最低薪金
他周四在同行陪同下向媒体出示1月份的薪水单,并表示该公司所发出的最低薪金为903令吉23仙,惟根据2016年最低薪金制,西马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令吉。
此外,他说,根据《1955年劳工法》,雇员可享有有薪公共假期,但即使1月1日他们执勤,也没有记录在薪水单内。
“每日工作时间理应不超过8小时,合约内容却注明9小时半。总之,计算法让我们感到混淆。去年有同行遇到类似问题,他独自到劳工局投报,但迟迟没有下文,这次我们决定集合更多人,来捍卫保安人员的权益。”
阿兹智称,目前除了亚罗牙也县,野新县的同行也面对类似问题,因此他们交出约40份投诉信函和证据予劳工局,希望获得当局关注,同时呼吁教育部在遴选保安公司前,必须查清楚公司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