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30日讯)瓜拉登嘉楼推事庭今日判处一囚犯监禁5年及鞭笞1下,被告早前承认在本月初性侵一名狱友。
被告莫哈末里祖安(42岁)在推事莫哈末祖扎基区丁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即表示认罪,法院随即对被告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莫哈末里祖安被控于9月4日凌晨约3时,在登嘉楼马江(Marang)监狱的牢房内,性侵一名23岁男子。
控状指,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该条文规定,罪成者可被判处5年至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刑。
此案由努阿妮丝副检察司负责提控;被告则委任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阿都海伊沙林(Abdul Hayyi Salim)代表。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