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绒15日讯)一名30岁无业男子涉嫌非法持有一把步枪、5支气枪及6158发各类子弹,周二在斯里曼绒地庭面对3项枪械相关控罪时,全数否认有罪。
被告林文旭(译音)聆听控状后,在法官阿芝莎阿末面前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7月1日晚上10时至10时30分之间,在实兆远甘榜华人的一间住家的后方木屋内,非法持有一把9毫米口径ACI型步枪。
有关行为抵触1971年枪械(加重刑罚)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并须接受不少于6下鞭刑。
第2项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在没有合法枪械执照或准证下,持有5支不同种类的气枪。
此项控罪援引1960年枪械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地点及时间,非法持有6158发不同种类的子弹,同样触犯1960年枪械法令第8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诺莎米拉主控,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由于案件涉及1971年枪械(加重刑罚)法令,法庭依法不允许被告保释,并将案件展至8月20日过堂,以便委任辩护律师及安排通译员。
警方早前于7月6日公布,霹雳州警方毒品罪案调查组于7月1日在实兆远展开两项突击行动时,逮捕一名本地男子,并在搜查中起获疑似枪械及大批实弹,因此揭发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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