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7日讯)57名被告因涉嫌参与一个针对韩国公民的网络投资诈骗团伙而被控,其中49人于今日再一次被带上纳闽地方法庭,此前对他们的控状已被修改。
修改后的控状是依据《刑事法典》第120B(1)条,即刑事共谋罪,取代了此前依据同一法条第120B(2)条提出的控状。
这49名被告包括48名中国公民和1名马来西亚公民,在法官宣读修改后的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
此前,8名越南公民已承认依据《刑事法典》第120B(2)条提出的原控状,并分别被判处两个月监禁。
据称所有被告都参与了一起针对韩国人的网上投资诈骗,该诈骗通过KnowChat和Telegram应用程序进行。
6月1日上午8时40分,警方突袭市中心Jalan Dewan路的一处房产,逮捕了这些嫌犯。
行动中,警方缴获了包括现金和据信用于该犯罪团伙活动的设备在内的多件物品。
法官将案件的提审日期定为8月13日,审判日期定为11月23日至27日。
法庭准予两名被告分别以每人8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需2名本地担保人。此前已有6名被告获准保释,因此获准保释的被告总数达到8人。其馀41名被告均被拒绝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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