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7日讯)一名19岁青年偷拍邻居女儿冲凉,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最终被判罚3500令吉!
案件被告为19岁的莫哈末沙菲克。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9月8日约下午5时,在峇株安南一间住家,用手机偷拍一名正在冲凉的19岁女子。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被告是受害者的邻居,被告已非首次进行偷拍,被告的行为也已导致受害者感到害怕及没有安全感。
被告当庭认罪,没有代表律师的他在庭上表示,双亲已离异,他肩负家庭的生计,恳请法庭判处他300令吉罚款,并承诺不再重犯。
西蒂诺阿丽雅副检察司则恳请法庭给予被告应有惩罚,因被告的行为已导致受害者产生恐惧、羞耻,造成心理阴影。
推事诺阿费卡最终判处被告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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