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3日讯)一名前校长因涉及强奸、肢体性侵及非肢体性骚扰罪成,瓜拉登嘉楼高庭驳回其上诉,维持地庭判处15年监禁的裁决。
根据控状,60岁被告罗斯里阿都拉曼被控事发时,与年仅16岁8个月的受害者发生性接触。
被告还面对强奸,及对同一名受害者进行身体性侵犯的指控。
针对这些罪行,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f)条文,以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1(1)(a)、14(a)、14(c)和14(d)条文。
去年6月24日,地方法庭裁定被告所有指控罪名成立,并判处1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所有刑期将从定罪之日开始计算。
所有刑期累计超过百年,然而,由于法庭下令所有刑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服刑15年。
法庭还下令,被告服刑期满后,需接受为期一年的警方监管。
法官尤斯林法兹尤索夫在作出原判的裁决时表示,有关定罪稳妥且具充分依据,高庭没有理由推翻或重新检视原审裁决。
他指出,受害者是一个可信的证人,她详细讲述了2020年至2021年期间,她遭遇被告性侵的事件经过,当时的她只有16岁。
“受害者已在原审法庭作出可信的解释,说明自己因恐惧和羞愧,才未能在第一时间揭露其遭受性侵的全部经过。”
法庭也表示,罗斯里被判处15年监禁,并不存在明显过重的情况。
“公共利益必须凌驾一切。所判处的刑罚足以发挥阻吓作用,也反映出法庭对受托照顾及教育儿童者,利用职权剥削儿童的行为深恶痛绝。”
尽管如此,法庭仍批准罗斯里在提出最终上诉期间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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