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8日讯)一名大耳窿跑腿日前涉嫌向民宅投掷汽油弹纵火烧屋,今日被控上峇株巴辖地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6年。
32岁被告莫哈末哈纳菲早前同样因充当大耳窿跑腿,于4月30日在昔加末地庭被判监禁66个月。
他因触犯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今日再度于峇株巴辖地庭面控时认罪,遭判监禁6年。
被告累计刑期从66个月增至138个月,且刑期分开执行。
根据控状,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于今年4月11日下午5时16分,在纳加利亚花园(Taman Nagaria)向一间住有62岁老翁的民宅投掷汽油弹,导致屋前停车棚受损。
警方事后根据线索展开调查,并在古来太子城逮捕被告及其妻子,同时在后者的手机中,发现一段被告朝受害者住家投掷汽油弹的视频。
警方调查后也发现,被告每向一间房屋投掷汽油弹纵火,可获得200至300令吉报酬。
庭审期间,法庭也播放相关犯案视频,画面显示被告在行动前,先将手机放置在路旁进行拍摄。
此案由副检察司莎丽法娜塔莎负责检控,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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