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18日讯)3名韩国籍男子今日在劳勿地庭被控上月绑架同乡并索取1000万泰达币(约3970万令吉)赎金,惟3人均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为28岁权京烈(名字皆译音)、40岁郭在一及40岁金明俊。他们在通译员以韩语宣读控状后,在法官诺再汉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3人被控于4月17日,在文冬云顶高原路第16公里处拦截及囚禁一名40岁韩国籍男子,并合谋勒索1000万泰达币赎金。
因此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低30年及最高40年监禁及鞭刑。
副检察司法汀娜希拉要求择定新日期重新过堂,以便提交文件及为3名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她说,此案已知会韩国驻马大使馆。
法庭随后择定6月29日过堂,以提交文件,并谕令3名被告不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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