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两名来自州教育局的助理局长,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三项于2020年至2022年间,收受总额达4000令吉贿赂的控状,惟他们否认有罪。
42岁的万慕哈末胡再里与46岁的诺哈斯兰,在法官米奥苏莱曼面前,分别否认指控。
根据控状,这两名被告身为公务员,被共同指控收受一笔总额4000令吉的现金,该款项被存入属于万慕哈末胡再里的一个国民储蓄银行帐户。
案发时,万慕哈末胡再里担任霹雳州教育局(学生才华发展组─课外活动)DG10级助理局长,而诺哈斯兰则是DG12级助理局长的组主任。
该笔款项涉嫌是从38岁的Pixtor Solution公司经理慕哈末肖勒欣收受,此人与两名被告在该组的公务有关联。
这些罪行被指发生于2020年8月27日、2022年1月6日及2022年3月29日,地点是位于美丹务边的国民储蓄银行分行。
他们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并可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马来西亚反贪会主控官南蒂妮负责主控,而两名被告均由律师哈菲兹诺汉代表。
在求情环节,哈菲兹表示,诺哈斯兰已婚,育有三名在学子女,并需供养父母。
他向法庭陈情,其当事人仍在职,月薪7000令吉,无犯罪前科,且在调查期间给予反贪会充分合作。
万慕哈末胡再里也要求降低保释金,称他已婚,有三名在学子女,并需供养与他同住华都牙也的母亲。
哈菲兹说,万慕哈末胡再里仍在政府部门服务,月薪6000令吉,且无前科。
法庭批准两名被告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释,并需每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直至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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