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捷19日讯)2名男子因涉嫌殴打猕猴,今日在万捷(Bachok)地方法庭被控虐待动物。
2名被告阿米鲁(24岁)与凯鲁(28岁)于周三在地庭法官拉希迪面前被控,他们面控后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阿米鲁被控于本月1日下午6时30分,在万捷达旺路江巴甘榜一处废弃房屋旁,故意殴打并惊吓一只雄性猕猴,违反1953年《动物法》第44(1)(a)条。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监一年、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并处。
另一名被告凯鲁则被控教唆阿米鲁在同一地点、日期及时间实施相同行为,触犯《刑法》第109条及《动物法》第44(1)(a)条。
副检察官艾曼建议每人保释金为1万令吉,但辩方律师哈比尔请求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裁定每人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担任下保释,并将12月24日定为案件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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