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罗交怡19日讯)浮罗交怡偷渡船翻覆事件中获救的11名非法入境者,今早被控上地庭,面对未持合法证件入境大马的指控。
这批被告年龄介于17岁至43岁,其中包括9名缅甸籍、2名孟加拉籍及1名尚未确认国籍者,涉嫌于本月8日在无有效通行证情况下进入我国领海,违反1959/1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
若罪名成立,他们可根据第6(3)条文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并可追加最多6下鞭刑。
不过,由于庭上缺乏合适口译员,地庭法官米尔扎莫哈末今日并未记录任何答辩,案件定于12月21日重新过堂,届时将安排翻译人员及提交牙科报告,以确认部分被告的真实年龄。
这宗震惊社会的偷渡悲剧于本月6日发生,据悉一艘载有约300人的人口贩运大船为避开执法追查,将人员分批转送至3艘小船,其中一艘小船在马泰边境海域不幸翻覆。
历时9天的搜救行动已于17日结束,总共寻获43名偷渡者,其中14人幸存,其馀29人不幸罹难,死伤者多为缅甸、孟加拉与罗兴亚裔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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