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马挽9日讯)涉嫌在今年5月拳打脚踢致伤男同学案,两名技职学院生今日被带上甘马挽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这两名同为17岁的被告,今日是在推事莎丽法阿米拉分别宣读他们的控状后,当场认罪。
根据控状,他们皆被指控于今年5月27日午夜12时30分左右,涉嫌在学院宿舍走廊暴打这名17岁男受害者,包括第一名被告向17岁的受害者拳打脚踢;第二名被告则用脚踢受害者的臀部。
两人皆是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名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庭随后允许两名被告每人各以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下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10月1日下判。
此案控方由副检察官林詹仪(译音)负责;两名学生的代表律师为努鲁法哈娜,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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