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华裔调酒师借出银行户头当“钱驴”,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否认罪行,获准以3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8月21日过堂。
根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导,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推事赛夫沙育迪否认罪行。
被告李新南(27 岁,译音)被控于在2025年3月26日,下午4时51分,在汝来凤凰山庄一家银行,在未经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间接允许他人掌控自己的银行账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4B 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于 1万令吉至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1年至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聂诺阿琪拉莎法副检察司在庭上建议保释金为6000令吉。
而大马法律援助基金会(Yayasan Bantuan Guaman Malaysia)律师则表示,希望能够降低被告保释金额,因为作为担保人的被告父亲,目前任职罗里司机,月入仅2000令吉。
最终,法庭允许以3000令吉保释,并需由一名大马公民担保;案件择定于8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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