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私立大学学生今日在地庭被控,罪名是于前日在蕉赖一座捷运(MRT)车站对一名女子做出猥亵行为。
现年19岁的莫哈末哈菲兹在地庭推事阿蒂卡面前,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内容,被告于上周日晚上8时53分,在蕉赖第一花园捷运站(Taman Pertama MRT),对一名28岁女子做出偷看其私密部位的行为。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而副检察司努莱妮扎图未提出保释建议,但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苏菲则以被告属于年轻初犯者,即将面对大学考试为由,恳求法庭允许保释。
“这是他的初犯,他也全力配合警方,无潜逃或迁居风险。其养父愿意作担保人,手上仅有不足1000令吉。”
推事遂询问坐在旁听席的养父可动用的金额;对方答称仅有1000令吉可作保释金。
推事亦向被告查问考试事宜,被告回应将于本周四完成最后一科考试。
法庭最终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并命令他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直至案件结束,案件则定于8月18日再提堂及安排律师任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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